伊犁州福建商会档案管理制度
伊犁州福建商会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信息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商会会员的档案由办公室秘书管理,并做好《注册档案情况和查阅记录》;
3、会员单位资料建档时,必须由主管负责审核上述资料的真伪,不得随意建档或缺乏资料;
4、商会会员的档案信息如有单位查询时秘书必须报请上级领导同意方可查询,否则泄露会员单位商业机密出现的责任将由秘书承担直接责任,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5、商会会员信息通过每年会员单位上报的《商会会员单位统计表》中的详细信息进行更新;
6、《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及《商会会员单位注册档案情况和查询记录》由商会统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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