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制度

伊犁州福建商会出纳岗位职责

 伊犁州福建商会出纳岗位职责

一、依法按章办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财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商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单笔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使用现金方式支付。办理现金支出必须经过会计审核、方可办理款项收支。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日常周转金不得超过10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不允许私自坐支收到的现金及支票,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收到支票需及时填写支票进帐单并送银行,不可延期送票。办理汇款,注意帐号的填写,严禁发生汇款错误的事件。
三、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秘书长可派人抽查、核对资金情况。
四、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五、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商会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
六、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商会借贷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七、帐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日记帐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八、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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