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福建商会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伊犁州福建商会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文件收、发与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的定义:文件分为广义与狭义文件两部分,狭义文件指商会收到和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函;广义文件除了狭义文件部分,还包括商会内部会议记要,会员大会记要,国家政策、法律、 法规、商会章程及年度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统计报告、重要事件备忘录、商会预算执行方案、草案、预算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3、本制度所说的文件管理制度是指广义的文件收发管理的规章制度。
4、商会的文件收发由商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并由秘书专人管理。
5、对外发出或收到外部的各类文件均要进行文件收发登记,并将信息记录到《文件收发登记表》中,按要求记清发文单位,文件号、时间、收文单位、时间、文件内容摘要等内容,字迹要清楚,具有文件的可追溯性。
6、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查询文件的信息和内容必须经主管领导批注后,方可进行登记查询,否则泄露商会的机密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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